Board of Directors

董事會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目前董事會設置董事7(包含獨立董事2),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推董事長一人,董事長對外代表公司,並綜理本公司一切重要事務。本屆董事任期自1100928日起至1130927日止,公司並就全體董事執行業務範圍投保責任保險。

董事之選任依公司法第一九二條之一規定,採候選人提名制,董事候選人提名受理方式及公告等相關事宜,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董事成員皆產學界之達賢,除具備充足之公司治理與產業技術經驗外,亦具備豐富之金融、財務、會計、法律等專長。每季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召開情形與出席率,敬請參考公開資訊觀測站或本公司各年度年報查詢。